事项名称 | 房屋初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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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8年2月15日建设部令第168号发布,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
申请条件 | 有关当事人提出登记申请 |
办理材料 | 1、《房屋权属登记审核申请表》; 2、《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 3、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 5、测绘机构提供的《房产测绘结果报告书》; 6、购地自建房的要提供购地发票、合同书、完税证; 7、白蚁防治合同; 8、申请人和共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共有产权的需提供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是单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同意; 9、法人代表未到场办理的,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代理人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10、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要有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 11、属拆迁安置的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证明、原房产证; 1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必须经所在的村民小组(屯委)村民委(或社区)在申请表上签章同意办理登记;13、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须进行公告; 14、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要提供转为国有的用地协议书; 15、如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要原件存放处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存在何处; 16、其他必要收件。 |
办理流程 | 行政审批中心递交材料→审核→领取收件→等候通知领证→缴款→出证 |
办理地点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 |
办事时限 | (一)法定办结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6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14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29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桂价费(2008)114号;登记费:80元/套(住宅)550元/套(非住宅)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一)咨询电话:0778-8217783 (二)投诉电话:0778-8218667 |
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