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变更名称备案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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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 4、《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国内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
申请条件 | 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
办理材料 |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原件); 2、同意修改的本公司合同、章程的董事会决议(外资企业提交股东决定)。 3、中方企业股东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方股东名称变更的需提交经投资者所在地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提供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4、中方股东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通知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原件); 6、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文件。 (备注:非中文材料需翻译,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公章、译者签名及联系方式,同时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简易流程:1、申请人提交材料报县投资促进局;--->2、县投资促进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符合条件的,县投资促进局同意备案,需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按规定上报;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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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169号政务服务中心 招商投资促进局窗口 |
办事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778-8212343 投诉电话:0778-8218667 |
其他 |